2023年首个尖峰电价今日执行!

昨日,中央电视台一套19点新闻联播节目天气预报中发布了广州22日的最高气温为35℃,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331号)中关于尖峰电价的执行标准:

“尖峰电价执行时间为7月、8月和9月三个整月,以及其他月份中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的高温天,日最高气温以中央电视台一套每晚19点新闻联播节目天气预报中发布的广州次日最高温度为准,次日予以实施。”


广东今日迎来2023年首个尖峰电价执行日,与去年首个尖峰电价执行日(2022年6月23日)相比,提前了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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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策,执行尖峰电价时,工商业用户尖峰时段的电能量电价和输配电价在高峰电价的基础上上浮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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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输配电价较高的珠三角五市(广州、珠海、佛山、中山、东莞)电网代购用户为例,根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23年5月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价格的公告》,珠三角五市不满1千伏的一般工商业电网代购用户尖峰电价涨额最高,这部分用户尖峰时段用电成本将增加0.348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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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电君温馨提示,尖峰电价来临,工商业用户尖峰时段用电成本上涨,可考虑错峰用电减少电费支出,也可通过配置储能、安装屋顶光伏等方式降低高峰时段用电量、增加低谷用电量,通过调整用电时段来降低用电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