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广东省能源局和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2025年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能电力〔2024〕50 号,以下简称《通知》),与2024年电力市场交易政策相比,作了如下调整:
01交易规模
2025年广东电力市场总规模约为 6500 亿千瓦时
2024年广东电力市场总规模约为6000亿千瓦时,2025年增加了500亿
2025年年度交易规模上限3800亿千瓦时
2024年年度交易规模上限3200亿千瓦时,2025年增加了600亿
02用户侧准入要求
零售用户准入门槛:电压等级10kV 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及具备条件的 10kV 以下工商业用户
批发用户准入门槛:由2024年的年用电量1000万千万时调整为年用电量500万千万时
已直接参与2024年市场交易的用户,以及年用电量超500万千瓦时的 10kV 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其 2025 年均需进入市场,未及时与售电公司签订2025年零售合同或未参与批发市场交易的,按保底售电政策执行。
03参考价及年度交易价格上下限
2025 年市场参考价为0.463 元/千瓦时
年度交易成交均价上限暂定为 0.554 元/千瓦时,下限暂定为 0.372 元/千瓦时
04零售交易模式
电能量交易模式:固定价格+联动价格+浮动费用
根据政策规定,2025年将无法按100%联动价格模式签约。
绿电交易模式:固定价格+联动价格+偏差费用
固定价格:上限为 0.05 元/千瓦时,下限为 0 元/千瓦时
联动价格:联动价格为绿电批发市场绿证(绿色环境价值)月度均价
偏差费用:偏差费用按照绿证(绿色环境价值)偏差电量与偏差价格计算
05零售用户电费构成
由零售合同电费、输配电费、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其他分摊费用、市场化需求响应费用、尖峰加价电费等组成。
其中,市场购电用户原不执行峰谷比例的系统运行费用,2025年将执行峰谷价格比例。
06零售用户峰谷价格机制
尖峰电能量加价电费:按照市场月度加权平均价×峰段系数×0.25收取
尖峰输配电价加价电费:按照企业现行峰段输配电价的 0.25 倍收取
07用户侧峰谷平衡机制
对售电公司按照其零售用户峰段和谷段电量根据峰谷比例要求进行回收和补偿的价格基准,由市场参考价调整为年度交易均价。
根据《通知》及《关于开展 2025 年售电公司履约担保收集工作的通知》(广东交易〔2024〕216号)规定,售电公司签订的年度批发交易电量应与零售合同固定价格电量合理匹配,对于超过合理偏差范围的电量,不仅要按照12分/千瓦时征收额外履约担保,同时按照年度交易均价与月度中长期交易综合价之差(为负置零)的 0.6 倍计算考核电费。
对于售电公司来说,为了规避上述批发成本剧增风险,其在年度批发交易电量收满后,很有可能不再签约新的零售用户。
根据历年年度批发交易日程,往年年度批发交易均在12月20号左右截止,对于零售用户,尤其是签低价的零售用户,需尽快与售电公司签订线上零售合同,尽早落袋为安,避免被“关在门外”!
......... 《广东省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关于2025 年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能电力〔2024〕50 号)原文如下: